海口男子醉驾先和电动车相撞又撞树 目击者:现场能闻到司机身上的酒味

南海网10月13日消息(记者王燕珍)10月11日22时20分,海口一男子驾车先是在海口市海甸一东路路段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后离开现场,接着又在人民桥下桥口撞到人行道上的树木才停止。13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获悉,当事电动车上的2人经检查无大碍已回家,经海口公安交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肇事SUV驾驶人涉嫌醉驾,目前此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特别提醒市民,酒驾醉驾易引发事故,害人害己,一定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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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肇事汽车撞到树上。图片由网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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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友提供的现场视频可以看到,肇事奔驰SUV的车头冲到路边撞到行道树,车头有受损,驾驶座的车门已打开,有一名男子垂头闭眼坐在驾驶座上,交警正在现场维持秩序,处置此事故。据现场目击的网友称,他们当时靠近坐在驾驶座上的汽车驾驶人时能闻到对方身上的酒味,司机可能是酒驾,“酒驾醉驾真的太危险了,容易发生事故,大家还是千万别酒后驾车。”围观的群众纷纷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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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肇事汽车撞到树上。图片由网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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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 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获悉,经初步调查,2024年10月11日22时20分,驾驶人马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琼CGL2**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往向西方向行驶至海甸一东路海口市第二中学前路段时,适遇李某富(乘车人吴某,10岁)驾驶号牌为海口0080**电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时两车发生碰撞,后马某驾车离开现场,于22时22分许,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人民桥下桥口,撞到人行道上的树木停止。后马某被当场控制,经过血液酒精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为265mg/100ml,涉嫌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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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了解,事故中,被撞电动车上的两名群众经送医检查身体无大碍当天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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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安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危害极大,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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